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微型污染 防治设施运维管护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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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4-169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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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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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微型污染 防治设施运维管护工作机制》的通知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微型污染 防治设施运维管护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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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微型污染

防治设施运维管护工作机制的通知

威府办发〔2024〕13号



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自治县各相关单位:

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微型污染防治设施运维管护工作机制》已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微型污染防治设施

运维管护工作机制

为规范和加强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微型生活污水和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维管护,保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威宁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微型污染防治设施运维管护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

一、适用范围

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庭院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小型人工湿地、散养户化粪池的运行维护管理,适用本机制。(生活污水指群众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洗涤、洗浴、厕所和厨房产生的污水,以及农村公益事业、公共服务产生的污水,不包括畜禽养殖废水<群众散养活动中产生的尿液、清洗圈舍产生的粪水>)。

二、管护机制

(一)庭院分散式处理设施

1.运维管护职责

——监督管理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威宁分局对庭院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运维管理责任主体:

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庭院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主体,负责运维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具体落实运行维护(巡查)管理人员,申请运行维护资金,负责督促指导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和群众参与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庭院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修复,协调运维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设置警示标志,防范安全事故发生。针对向污水管网内排放养殖污水、其他高浓度污水(如酿酒污水、豆制品污水)等行为进行制止和管理,必要时申请县主管部门参与管理。

属地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指导下,将保护庭院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相关措施纳入《村规民约》,积极宣传生活污水运行维护相关要求。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中来,督促群众自觉将生活污水接入污水收集管网,自发维护管理本户污水管道、收集池和处理设施,及时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督促群众主动检查本户生活污水接入情况,防止生活污水乱排乱倒形成地表径流污染周边环境。加强巡查,确保处理设施上方不覆盖柴草及其他物品和修建建筑物,如巡查发现地面沉降、路面拓宽等可能影响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问题的,需及时处理,并向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告。

庭院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使用人、受益人是责任主体,做好本户庭院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对本户收集池、房前屋后管道等进行排查清理,及时对收集池进行清渣,检查井盖的完整性、安全性,清扫周边环境。根据使用情况,指导群众对化粪池排查清掏,三格池易产生易燃有害气体,禁止明火接触,清掏前应充分通风,确保作业安全,三格池污泥可堆肥腐熟加生石灰消毒后用于绿化或林地施肥。

2.运维管理标准

——收集池:完好无渗漏、无堵塞,无杂物。

——管道:完好通畅;无渗漏、无违章占压、无污水冒溢;无生活垃圾堵塞,无高浓度污水流入冲击系统。

——设施及植草沟:完好无渗漏、无堵塞、无结构缺损、无违章占压、无污水冒溢;植物长势良好,无杂草、无水流漫溢。

——运行维护:人工湿地植物,分别在每年3-5月份,9-11月份收割一次,并及时清除植物枯死枝叶。三格化粪池,建议每年至少清掏一次。

——运行维护台账资料:建立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含巡查时间、范围、点位、设施运行及处理情况等);严重问题报告及处理结果记录;维修记录。

(二)人工湿地处理设施

1.运维管护职责

——统筹监督管理部门:草管委对二期17块湿地和白马河、龙潭湾2块湿地,县水务局对郑家营水银组、东山社区余家组(2块)、东山社区潘家组、六桥街道大马城社区白家咀5块小型人工湿地,草投公司对大中河、东山河、万下河一期3块湿地和鸭子塘入湖河口1块湿地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运维管理责任主体:草管委、县水务局、草投公司按照谁建设谁管理原则,负责日常巡查维护,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湿地进水量出水量,确保水位保持在设计范围内。按绿化养护要求,定期对湿地植物做好收割、整修、防病、补种等养护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适时调整水量,以满足植物生长和水质净化的需求根据植物的生长需求,适时进行施肥和补充养分,确保植物生长良好。定期检查湿地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畅通,防止积水和洪涝灾害。及时清理湿地内的垃圾和杂物,保持湿地环境整洁。维修维护湿地内的各类设备设施(如泵站、阀门等)。做好日常巡视和监测,如实记录湿地运行状态和关键数据(如水位、水质指标等)。定期对湿地系统进行评估,包括水质净化效果分析、水力性能检测等,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优化改进方案(如调整水流路径、改进植物配置等)。定期对管线、检查井、设备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和清洁,确保正常运行。

2.运维管理标准

——服务范围:人工湿地服务范围公共空间无污水横流。

——管道检查井:管道完好通畅;无渗漏、无违章占压、无私自接入高浓度污水管;井及井盖完好,井底无淤泥、垃圾等沉积物,无污水冒溢;无生活垃圾堵塞。

——人工湿地:能够实现正常进出水,湿地植物长势良好,无杂草,无垃圾,无水溢流、堵塞情况,保持湿地整洁美观。

——运行维护台账资料:建立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含巡查时间、范围、点位、设施运行及处理情况等);严重问题报告及处理结果(水位、水质)记录;维修记录。

(三)化粪池粪污处理设施

1.运维管护职责

——统筹监督管理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对化粪池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运维管理责任主体:

①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粪污设施管理养护主体,负责进行科学普及和舆论宣传,形成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把畜禽粪污污染防治纳入主体培训内容,引导畜禽养殖户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充分依托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机构、农业科技服务队伍,提供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维护咨询和指导,引导养殖户科学使用粪污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减量行动,组织包保干部定期不定期对养殖户养殖减量作宣传动员,并对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全方位排查。同时督促指导养殖主体在化粪池周边相应位置安装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向养殖户宣传化粪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让养殖户知晓化粪池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针对化粪池粪污处理设施组建设施管护队伍,负责辖区内化粪池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对设施损坏的及时修复、清运化粪池内积存的粪污还田利用。

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按照《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畜禽禁牧和限制养殖区划定及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实施减量行动,减少畜禽养殖量,减少畜禽粪污对草海造成的污染,定期对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将排查情况上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同时对化粪池等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进行宣传,做到反复提醒、反复强调、反复警示,对地面出现沉降、路面拓宽等可能影响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问题的及时上报。

③养殖主体是化粪池粪污处理设施的使用人、受益人,需做好化粪池粪污处理设施维护保养,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化粪池周边醒目位置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严格按照畜牧业“三定三制”清理化粪池;对管道破损、圈舍雨污分流等情况排查并对破损情况及时修补,确保畜禽养殖产生的粪污全部收集进入化粪池;及时清理化粪池已满的粪水,用于还田还土。

2.运维管理标准

——管道:完好通畅;无破损、无渗漏、无违章占压;圈舍四周排口应接尽接。

——化粪池:完好无渗漏、无堵塞、无明显不均匀沉降、无裂缝、无结构缺损、无违章占压、无粪水外溢;房前屋后无粪污乱堆乱放。

——运行维护台账资料:建立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含巡查时间、范围、点位、设施运行及处理情况等);严重问题报告及处理结果记录;维修记录。

三、资金保障

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微型污染防治设施长效运行资金,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威宁分局、自治县水务局、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等相关单位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运维,不足部分由监督管理部门,自治县财政局,属地乡镇(街道)共同测算后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共同保障微型污染防治设施长效运行。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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