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华忠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 锋 自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孔令松 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 罗举荣 自治县工能局局长
王文佳 自治县卫计局局长
禄炳忠 自治县环科局局长
杨学刚 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费玉江 自治县城管局局长
王兆光 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孔天寿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王文平 自治县国土局局长
刘安宁 自治县住建局局长
杜远仙 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禄 斌 自治县商粮局局长
桂龙香 自治县文广局局长
马本月 自治县地税局局长
汪 坤 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光勇 自治县安监局局长
王春华 自治县统计局局长
禄 翥 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 海 自治县扶贫办主任
刘 良 自治县新村办主任
彭祥光 自治县国税局局长
杨 萍 自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罗兴文 自治县信访局副局长
金 辉 威宁供电局局长
孔凡满 自治县水务局副局长
张胜斌 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朱佳荣 自治县发改局副局长
冶少有 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杨胜 自治县农牧局副局长
张良军 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明 自治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治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由徐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邹志宏、张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指示精神,组织拟定和审议全县农民工工作的重大决策、措施,组织推动全县农民工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工作部门相关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落实中重点难点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确定一名联络人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