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单位职责

单位职责要点和底线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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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要点和底线清单

单位:金斗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

一、政治建设方面

1.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好理论武装,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全党服从中央、政令畅通。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本镇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金斗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

3.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重大措施,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金斗镇落地见效,围绕“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三个重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全域旅游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坚决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新发展理念示范区。

二、依法行政方面

4.持续推进“法治威宁”创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5.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执行相关重大行政决策时,做到建议民主化,决策科学化。

6.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聘请1名法律顾问。自觉接受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

7.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8.坚决夺取脱贫攻坚决战之年根本性胜利,全力聚焦贫困村寨和贫困户集中攻坚,打好“四场硬仗”关键战役,进一步深化农村产业革命,千方百计推动民生事业发展,坚定不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9.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抓实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特”发展现代新型特色产业。坚持招商兴镇战略,补齐二三产业短板。二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电网基础设施建设。

10.坚持不懈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扎实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工程建设,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推进项目,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完善乡村生活垃圾规范化收集运转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力争至2021年森林覆盖率达55%以上。

11.千方百计推动民生事业发展。一是抓好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抓好卫生健康工作,不断完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三是抓好文化体育工作。四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民众的文明程度。五是抓好社会保障工作,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六是抓好就业工作,提高劳务输出。七是抓实民族宗教工作。

12.坚定不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严格管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新增隐性债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政府债务风险。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认真履行好防范金融风险的属地责任。着力管控化解社会风险。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工作。

四、政府自身建设方面

1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反对腐败,强化责任追究,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带头抓好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督查、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县委巡察和各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充分发挥民生监督组和脱贫攻坚执纪监督作用,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13.加强政府建设,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规则,着力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提升执政能力。

(一)政治纪律方面

1.严禁在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政治站位、政治立场发生偏差、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

2.严禁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

3.严禁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4.严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5.严禁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等。

6.严禁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导致金斗镇政治生态恶化。

7.严禁擅自对应当由中央、省、市、县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

8.严禁不按照有关规定向县委、政府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9.严禁干扰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督查及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县委巡察工作,落实巡视、督察、督查等整改要求不力。

10.严禁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

(二)组织纪律方面

11.严禁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中央及省、市、县作出的重大决定。

12.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故意规避集体决策,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13.严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生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用公款拉票贿选、突出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情况。

(三)廉洁纪律方面

14.严禁违反有关规定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严禁利用茅台酒等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

15.严禁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16.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17.严禁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

18.严禁违反会务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严禁决定或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严禁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19.严禁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新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

20.严禁安排照顾性、无实质性内容的外出考察学习,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外出旅游。

(四)群众纪律方面

21.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摊派费用,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加重群众负担。

22.严禁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对推进脱贫攻坚和基层帮扶工作不聚焦不聚力,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和群众利益。

23.严禁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禁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五)工作纪律方面

24.严禁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只表态不落实,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单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付诸于行动。

25.严禁在推进金斗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或者在处置本镇发生的重大问题时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

26.严禁超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活动,不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违规干预司法,违法违规举债,违法违规担保,违法违规统计造假。

27.严禁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力,对风险隐患不警惕、不研判、不防范,导致金斗镇发生重大风险。

28.严禁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

呈报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单位职责要点和底线清单,原则上分别不超过 30 条。2.此表用A4 纸打印,一式三份,呈报单位一份、审核单位一份、备案单位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