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总林长令
2025年第2号
关于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
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鸟类保护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立县”战略的重要举措。我县作为多种保护鸟类重要迁徙地、栖息地、越冬地,鸟类资源保护责任重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鸟类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鸟类保护部署要求,切实强化鸟类保护工作,特发此令。
一、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巡查,加强鸟类栖息地和迁徙通道保护。以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辐射锁黄仓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及河流湿地、农田和农林结合带,开展鸟类栖息地、繁殖地、越冬地、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巡查,全面排查整治危害鸟类栖息的问题,确保鸟类栖息安宁。积极推进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持续改善栖息地环境质量。通过红外监测、无人机巡护等“技防”手段,加大迁徙季、繁殖季等重点巡护。
二、聚焦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强力打击,凝聚鸟类保护工作合力。组织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网信、交通运输、邮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打击涉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紧盯“捕、运、售、食、玩、宣”关键环节,全力打击非法猎捕贩卖利用野生鸟类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发挥护林员作用,强化日常巡护。要强化对网络非法交易活动、物流快递监管,阻断网络销售渠道。要进一步细化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协同,建立“联络、联动、联防”机制,完善行刑衔接、快查快处、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鸟类保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聚焦鸟类保护宣传发力,坚决革除玩鸟斗鸟等陈规陋习。通过户外宣传、媒体宣传、网络宣传、村级大喇叭、红白喜事打招呼、自然科普教育等方式,普及鸟类保护法律与科学知识,宣传鸟类保护价值与意义;加强对农贸市场、乡镇集市、餐饮场所、各类广场等重点场所检查,依法清理取缔斗鸟、非法鸟类交易;要针对青少年、鸟商鸟贩、快递站点、重点村寨等开展针对性宣传,营造全民爱鸟护鸟良好氛围。
保护鸟类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广大人民群众要争当鸟类保护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不捕、不食、不购、不养野生鸟类,不破坏鸟类栖息地,自觉抵制玩鸟斗鸟等陈规陋习,让威宁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优美;各级林长要把加强鸟类保护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研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落实鸟类保护工作责任。全县上下要持续开展保护鸟类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确保鸟类保护工作见质见效,为美丽新威宁贡献力量。
此令。
威宁自治县总林长:胡敬斌 邓林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