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中心发〔2021〕26号)《毕节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现对解除威宁自治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2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2家定点零售药店自解除协议之日起,威宁自治县医疗保障中心已停止与其进行相关医保费用结算。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