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中止康润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威宁康润医院向我局提出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申请,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中心发〔2021〕27号)有关规定及《毕节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约定,同意该医疗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现公告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威宁康润医院;
二、法定代表人:陈世凯;
三、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代码:H52052600155;
四、地址:威宁自治县五里岗街道燎原社区淘金街B1栋;
五、中止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定点医疗机构在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期间产生的医保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结算。
特此公告。
威宁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