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拖拉机注销报废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要求,现对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未参加安全检验的408辆拖拉机和已达报废年限的19辆拖拉机进行注销报废。请于60天以内到威宁自治县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窗口办理注销报废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威宁自治县农业机械推广服务中心将对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处理并注销。
附件:威宁自治县注销报废拖拉机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