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新增调整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自治县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197号)等规定,经自治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威宁自治县草海保护区生态搬迁规划(2025-2029年)》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新增)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
附件: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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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组织承办部门 |
拟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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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威宁自治县草海保护区生态搬迁规划(2025-2029年)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核 |
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2025.10 |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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