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殡仪馆普通吊唁厅堂(小厅)租赁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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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殡仪馆普通吊唁厅堂(小厅)租赁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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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殡仪馆普通吊唁厅堂(小厅)租赁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威宁自治县殡葬服务中心:

为促进威宁自治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推动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惠民减免政策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经研究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调整殡仪馆普通吊唁厅堂(小厅)租赁费减免政策,收费标准暂不作调整,仍按原有文件执行,具体调整的惠民减免政策如下。

一、调整后的殡葬惠民减免政策

1.减免的基本服务项目:殡仪馆普通吊唁厅堂(小厅)租赁。

2.减免的对象范围:威宁自治县全体城乡居民。

3.减免的标准:殡仪馆普通吊唁厅堂(小厅)且治丧时间在3天以内(含3天)的,减免租赁费用。

二、相关要求

1.自治县殡葬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对于实行政府定价的项目,公开公示收费依据、减免政策及批准部门,自觉接受发展改革、市场监管、财政、民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自治县殡葬服务中心严格执行调整后的殡葬惠民减免政策同时做好政策解答。

威宁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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