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府办函〔2020〕8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威宁自治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1日
威宁自治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23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函〔2020〕30号)精神,结合威宁自治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要点
(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1.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公开。大力推进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2个农业特色产业、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五大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网络、交通、水利、城市管网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信息公开。大力公开促进消费相关政策信息,加快消费提质扩容。推进新型城镇化信息公开,加大各类战略规划、示范工程、行动计划及其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做好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产业招商、扩大开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以公开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继续做好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源开发相关信息公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教育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围绕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公开。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强化控辍保学、三重医疗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饮用水水源建设项目及后续管护、特殊贫困人口兜底政策等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公开。深化农村产业革命信息公开,大力公开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项目建设、产销衔接等信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信息公开,确保搬迁群众能够享受优质的公共服务,尽快融入城镇生活。持续加大对口帮扶、兜底保障、金融扶贫、生态扶贫、法治扶贫、社会扶贫等各项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自治县扶贫办、教育科技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公开。做好中央、省委和市委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五大战役”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依法公开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等环境治理信息。及时公开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威宁分局;责任单位: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公开。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各类技能培训、失业保障等扶持措施,加大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做好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等相关信息,全面公开健康扶贫、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按要求规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全面公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救助标准、救助对象等信息。(牵头单位: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局、教育科技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责任单位: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省级层面规定的目录、备案、认证等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全面梳理公开“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确保7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年底前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集中公开办件和评价信息。(牵头单位:自治县政府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
1.抓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的修订和编制。8月底前,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在省级标准规范清单基础上,重新修订和编制本级政府及部门的标准规范清单,确保公开事项、内容、时间、对象、平台等要素有效衔接,形成一套完整的标准规范体系。(牵头单位:自治县政府办;责任单位: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抓好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系统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根据工作需要配套编制业务流程图,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牵头单位:自治县政府办;责任单位: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的标准化公开。9月底前,全县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依法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4〕44号)要求,参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主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标准规范清单,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公开水平。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开设的专栏,集中公开本辖区和本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方便公众获取。(牵头单位:自治县政府办;责任单位: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1.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9月底前,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依托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的站点栏目,集中公开本单位标准规范清单所涉信息。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站内检索服务,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个检索结果页面获取所需信息。(牵头单位:自治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互联互通,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牵头单位:自治县政府办;责任单位: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加快政务公开业务系统建设。加快政府公报数字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历史资料数据库建设,对正式出版发行的公报要做到应收尽收,并进行科学合理分类。(责任单位:自治县政府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夯实加强公开机构和队伍。(牵头单位:自治县政府办;责任单位: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强化队伍建设。自治县政府每年至少要组织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强化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进一步强化相关负责人的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并及时向自治县政府办反馈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调整情况。(牵头单位:自治县政府办;责任单位: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加强督促落实。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价打分,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成效。(牵头单位:自治县政府办;责任单位: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附件:威宁自治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威宁自治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
工作要点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聚焦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 1.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公开。 | 大力推进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2个农业特色产业、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五大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 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 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做好网络、交通、水利、城市管网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信息公开。 | 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大力公开促进消费相关政策信息。 | 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推进新型城镇化信息公开,加大各类战略规划、示范工程、行动计划及其推进情况公开力度。 | 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做好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产业招商、扩大开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 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继续做好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源开发相关信息公开。 | 自治县教育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2.围绕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公开。 | 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强化控辍保学、三重医疗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饮用水水源建设项目及后续管护、特殊贫困人口兜底政策等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公开。 | 自治县教育科技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民政局 | 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深化农村产业革命信息公开。 | 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信息公开 | 自治县生态移民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持续加大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项目推进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 | 自治县扶贫办、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3.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公开 | 做好中央、省委和市委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五大战役”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依法公开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等环境治理信息。及时公开生态环境监管信息。 | 市生态环境局威宁分局 | 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4.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公开 | 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各类技能培训、失业保障等扶持措施,加大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 | 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局 | 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继续做好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公开。 | 自治县教育科技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及时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等相关信息,全面公开健康扶贫、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按要求规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 |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全面公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信息。 | 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及时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救助标准、救助对象等信息。 | 自治县民政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5.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开。 | 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省级层面规定的目录、备案、认证等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 | 自治县政府办 | 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2020年内 | |
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全面梳理公开“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确保7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年底前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集中公开办件和评价信息。 | 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 2020年7月底前 | |||
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 | 6.抓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的修订和编制 | 8月底前,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在省级标准规范清单基础上,重新修订和编制本级政府及部门的标准规范清单,确保公开事项、内容、时间、对象、平台等要素有效衔接,形成一套完整的标准规范体系。 | 自治县政府办 | 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2020年8月底前 |
7.抓好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 | 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系统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根据工作需要配套编制业务流程图,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 | 自治县政府办 | 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2020年内 | |
8.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的标准化公开。 | 9月底前,全县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依法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4〕44号)要求,参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主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标准规范清单,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公开水平。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部门要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开设专门栏目,集中公开本辖区和本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方便公众获取。 | 自治县政府办 | 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2020年9月底前 | |
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 9.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9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政府部门依托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的站点栏目,集中公开本部门标准规范清单所涉信息。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站内检索服务,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个检索结果页面获取所需信息。 | 自治县政府办 | 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立即落实,并长期坚持 |
10.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互联互通,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 | 自治县政府办 | 自治县各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立即落实,并长期坚持 | |
11.加快政务公开业务系统建设。 | 加快政府公报数字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历史资料数据库建设,对正式出版发行的公报要做到应收尽收,并进行科学合理分类。 | 自治县政府办 | 自治县政府办 | 立即落实,并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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