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419390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牛栏江横江水系主要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威府办函〔2020〕97号 |
威府办函〔2020〕97号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牛栏江横江水系主要
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自治县各有关部门:
《威宁自治县牛栏江横江水系主要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7月28日
威宁自治县牛栏江横江水系主要干流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牛栏江横江水系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按时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贵州省八大水系主要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两会”精神,按照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抓好牛栏江、横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大力提升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水平,持续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升。
(二)工作目标
自今年起,力争通过2年时间,全面排查、摸清排污口底数,规范整治牛栏江和横江干流(洛泽河)入河排污口,建立健全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常态化机制,到2021年底,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监管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和监督管理水平。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对象
(一)排查整治范围。牛栏江干流流经我县哲觉镇、岔河镇、海拉镇、斗古镇、牛棚镇、玉龙镇等,长度约77公里,排查整治要实现全流域全覆盖;横江干流(洛泽河)流经我县陕桥街道、六桥街道、草海镇、海边街道、五里岗街道、羊街镇、大街镇、兔街镇、云贵乡、石门乡等,长度约120公里,排查整治要实现全流域全覆盖。排查原则上以河流现状岸线为基准,要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作为排查整治范围,包括所有人工岸线、自然岸线和境内江心岛。具体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
(二)排查整治对象。我县辖区内直接向牛栏江和横江干流(洛泽河)排放废水的所有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排污口,以及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三、重点工作任务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排查整治范围内河流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全面准确掌握我县入河排污口现状,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逐步完善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入河排污口现状得到改善,提高我县水生态环境质量。
(一)排查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市生态环境威宁分局,自治县水务局及有关乡镇(街道)要密切配合,结合自身自责,立即收集、整理列入排查范围河流以及有关污染源的相关数据和资料,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等技术手段,全面掌握我县辖区内牛栏江和横江干流(洛泽河)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状况,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档案。
(二)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全面排查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基础上,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对排污口开展监测,掌握排放污染物特征、排放状况和入河情况,建立入河排污口监测数据档案。
(三)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在摸底排查、监测基础上,结合排污分析、监测结果以及周边工农业生产、生活特点、地形地貌特征等现状因素,查清污水来源,找准排污主体。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在排查、监测和溯源基础上,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和“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分类型按步骤实施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台账,按照管行业管环保要求,采取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实行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四、工作安排
(一)开展无人机航测飞行排查(2020年8-10月)。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项目公开招标后,会委托相关技术服务单位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编制无人机遥感飞行航测方案和开展无人机现场遥感飞行航测排查、数据解译,我县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服务及有关保障工作。
(二)开展人工现场排查(2020年11月-2021年2月)。在无人机航测飞行排查基础上,采取水陆联动等方式,对列入排查整治范围的河流开展人工现场排查,逐一核查疑似入河排污口,详细收集、记录现场排查有关数据及视频、图片等信息,同步对排查范围内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以及可能存在排污暗管等重点区域实施进行排查,形成完整的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数据和影像资料,威宁生态环境分局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人工现场排查。
(三)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2021年6月底前)。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原则,在全面排查基础上,结合现场排查情况和相关技术要求,采取现场快测、人工采样监测、自动在线监测等手段,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监测管理部门、监测机构对疑似入河排污口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分析,我县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要对明显含有工业废水、居民生活污水以及水质显著异常等典型、复杂排污口,进行重点监测,力求准确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排放水质水量情况,并按照“一口一档”要求,建立完整规范入河排污口排查和监测数据资料档案。
(四)开展排污口溯源分析(2021年8月底前)。在排查、监测工作基础上,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工作,查清污水来源、排污主体、排污状况、污染物特征以及排污口类型等,进而厘清排污责任,为规范入河排污口标识设置和实施排污口整治创造良好的基础。
(五)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2021年12月底前)。按照“谁排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治责任落实到位,乡镇(街道)要制定本辖区列入排查范围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工作内容、任务分工、整治措施、时限和整治经费保障等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威宁生态环境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县直有关部门按照“五步工作法”和“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抓好业务指导和整治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为统筹推进牛栏江和横江干流(洛泽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特成立威宁自治县牛栏江和横江干流(洛泽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潘卫东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秦 伟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禄炳忠 市生态环境威宁分局局长
成 员:孔天寿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王文平 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罗举荣 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安宁 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 勋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程宗荣 自治县水务局局长
杜 敏 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 立 市生态环境威宁分局副局长
钱立姚 市生态环境威宁分局副局长
王邦勇 陕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东宁 六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文忠 五里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泽杰 海边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钊 羊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魏公兵 兔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禄 浩 大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禄宗兵 云贵乡人民政府乡长
管彦聪 哲觉镇人民政府镇长
袁道松 岔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丁润朋 海拉镇人民政府镇长
卢孟江 斗古镇人民政府镇长
况华虎 牛棚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 倩 玉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良 石门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威宁分局,由禄炳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要素保障。自治县财政局要将牛栏江和横江干流(洛泽河)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相关部门要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要确保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安排部署顺利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生态环境威宁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提供主管行业领域排污口基本信息,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实现自行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行业内部排污和治污台账,要制定行业内整治方案,细化措施,按时推进。
(三)严格责任追究。自治县人民政府将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公开约谈;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附件:威宁县牛栏江横江水系主要干流情况表
附件
威宁县牛栏江横江水系主要干流情况表
序号 | 所属流域 | 河流水系 | 干流 名称 | 河流长度(km) | 流经乡镇及街道 | 河流分布及河岸分界情况 | 备注 |
1 | 长江流域 | 牛栏江横江水系 | 牛栏江 | 77 | 哲觉镇、岔河镇、海拉镇、斗古镇、牛棚镇、玉龙镇 | 贵州省与云南省河岸分界河 | 下游进入云南 |
2 | 长江流域 | 牛栏江横江水系 | 横江(洛泽河) | 120 | 陕桥街道、六桥街道、草海镇、海边街道、五里岗街道、羊街镇、大街镇、兔街镇、云贵镇、石门乡 | 其中约30公里为贵州省与云南省河岸分界河,约90公里为我县内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