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658487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耿礼彬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文 号: |
威府干任〔2023〕17号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耿礼彬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耿礼彬同志任威宁县公安局草海分局局长;
张家荣同志不再担任威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孟广军同志任威宁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
安龙同志任威宁县公安局小海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威宁县公安局雪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毛祥敏同志任毕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草海艺术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毕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草海艺术学校)总务处主任职务;
崔勇同志任毕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草海艺术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毕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草海艺术学校)教务处主任职务;
朱绍云同志任毕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草海艺术学校)教务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国方同志任毕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草海艺术学校)总务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尤权同志任毕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草海艺术学校)信息科研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凡同志不再担任毕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草海艺术学校)信息科研处主任职务,原级别待遇不变;
何秀仁、刘骄恒同志任威宁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孔令今同志不再担任威宁县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王世才同志任威宁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英鹏、柴玉辉同志任威宁县第六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柯昌武同志任威宁县第八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迅同志正式任威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2年7月起计算;
张静同志正式任毕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草海艺术学校)办公室主任,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2年7月起计算;
程鑫同志正式任毕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草海艺术学校)保卫处主任,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2年7月起计算;
彭斯斌同志正式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计划发展科科长,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2年8月起计算;
王汝斌同志正式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测科科长,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2年8月起计算;
祖启朝同志正式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数据管理科科长,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2年8月起计算;
殷开勇同志正式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马管理站站长,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2年8月起计算;
周仙同志正式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家坡管理站站长,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2年8月起计算;
王丽君同志正式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胡叶林管理站站长,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2年8月起计算;
韦国顺同志正式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阳关山管理站站长,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2年8月起计算;
曹旭晶同志正式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研科科长,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2年8月起计算;
陈甍同志正式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财务科副科长,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2年8月起计算;
赵毓同志正式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科副科长,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2年8月起计算;
安萍同志不再担任威宁县公安局审计科科长职务,原级别待遇不变;
余金溥同志任威宁县公安局审计科科长,不再担任原威宁县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局长(大队长)职务;
毛德冠同志任威宁县森林公安局局长,不再担任威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庆森同志任威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威宁县公安局东风派出所所长职务;
龚春同志任威宁县公安局东风派出所所长;
陈绍黔同志不再担任威宁县公安局反恐怖工作大队大队长职务;
胡家松同志不再担任威宁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陈昌远同志任威宁县水务局副局长;
卯升义同志任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威宁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安银忠同志原任的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詹杰同志不再担任威宁县第十一中学校长职务;
马汝曼同志任雄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海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训同志任海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勋杰同志正式任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2年8月起计算;
祖文娟同志正式任威宁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2年8月起计算。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