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1/2018-01821 | 是否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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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2018年威宁县哈喇河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 ||
文 号: |
2018年威宁县哈喇河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威宁县哈喇河镇2018镇年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哈喇河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哈喇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哈喇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哈喇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哈喇河镇党委决策部署,制定哈喇河镇工作方案,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四风”专项整治,落实民族、宗教、工商联、科技、科普等工作措施,狠抓窗口、大厅服务。
(二)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履强化服务功能,使社会事务稳步发展,民生改善、稳定和谐。开展双拥、低保、医疗救助工作,残疾人服务,促进民政工作有序推进。
(三)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入户核查,双承诺双诚信、奖励扶助、优质服务工作;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监测人口动态。 ( (四)造绿色哈喇河镇,切实改善乡镇形象。
(五)加强综治工作站建设,推进禁毒社会化管理,开展“两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序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六)建立一降”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七)统计台帐,完成统计任务。
(八)落实战备制度,强化战备值班,完成征兵任务,确保党管武装工作落实。
二、预算单位构成
哈喇河镇共有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9个明细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备注 |
1 |
哈喇河镇人民政府 |
行政 |
|
2 |
哈喇河镇党委 |
行政 |
|
3 |
哈喇河镇人大 |
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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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哈喇河镇农业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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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哈喇河镇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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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哈喇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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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哈喇河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
参公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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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哈喇河镇村镇规划建设站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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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哈喇河镇林业环保站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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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场监管站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
11 |
水利站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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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扶贫工作站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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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养老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
|
人员构成:总编制编人数5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30人 。 截至到2017年底,实有在职人数5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27人、事业在职人数31人。退休人数10人,其中:行政退休7人。
第二部分 哈喇河镇2018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哈喇河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91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4.02万元,无事业收入、无其他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1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5.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2万元、农林水支出88.8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46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511.11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均为本级支出467.68万元;专项支出43.43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工资177.28万元、津贴补贴235.256万元、绩效工资39.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46万元。
(二)办公费7.4万元、邮电费1.5万元、电费5.9万元、差旅费22.63万元、印刷费6万元等公用经费43.43万元。
(三)专项支出预算安排43.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乡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8.7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主要是减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1.9万元,占72.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9万元,占3.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62万元,占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2万元,占2.4%,农林水支出88.88万元,占1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46万元,占2.1%。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9万元,增加3.9%。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8%,占“三公”经费的10.8%,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3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6%,占“三公”经费的89%。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8%。同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因为接待人数、批数减少,多数在政府食堂接待。
(二)因公出国(境)费,目前这项经费预算暂无数据。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目前这项经费预算暂无数据。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2.89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6%,主要用于单位5辆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49万元。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的车辆多数老旧,外出使用频繁,导致车辆使用维修等各项费用较大;2、全县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量为5辆,相应运行维护费较大;3、我单位为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强车辆的集中管理,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按规定封存。二是加强驾驶员的管理。每次要求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出车,不得随意变更行车路线。三是加强油料和维修的管理。由办公室统一采购油料,严格按规定要求维修,节约油料和维修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烟叶税奖励234.02万元,其中:烤烟种植、收购2万元(用于对烤烟种植期间的管理,加大对烤烟种植任务的完成力度,确保2018年烤烟征收任务全面完成,争取在上年基础上烟叶税奖励有所提高);办公费7.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平时运转时所需的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购置、维修等费用);差旅费22.63万元(随着工作量越来越大,干部职工出差的频率也会增加,哈喇河镇距离县城较远,所以差旅费在去年有所增加);综治维稳工作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宣传维稳,增强治安管理,接待上访群体,减少上访事件);培训费3万元(完成上级安排的业务培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89万元,租赁费21.36万元(用于政府机关一食堂、二食堂的房租费);食堂补助48万元(用于工作人员食堂就餐不补助,食堂各种开销及食堂人员工资)等。
(二)地税奖励:0.79万元,用于日常办公开销。
(三)国税奖励:7.12万元,用于日常办公开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我乡镇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28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镇2018年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镇为了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固定资产总额515.96万元均为正常使用。对各项国有资产严格管理,合理使用,严禁人为损坏或私自占用国有资产。
第三部分 哈喇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根据实际用到的名称情况自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十九)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机关服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二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保护宣传:指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保护法规、规划级标准:指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定、规划的前期研究、制定级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定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节能环保支出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二十五)节能环保支出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支出。
(二十六)节能环保支出排污费安排的支出:指反映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二十七)节能环保支出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指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节能环保支出生态保护:指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的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三十)节能环保支出农村环境保护: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支出。
(三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环境执法监察: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支出。
哈喇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8日
附件:2018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