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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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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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宁自治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和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0要求,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聚集财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结合实际,编制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第一章序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0要求编制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编制因由。为更好地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涉农资金整合政策要求,转变资金使用方式、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机制,拓展项目资金来源渠道,优化资金供给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

(三)方案编制原则。按照“坚持规划先行、精准精确施策,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聚合效应,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要求,提高涉农资金整合实效。

1.坚持规划先行、精准精确施策。以项目规划为引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突出重点领域,区分轻重缓急,精准投入,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聚合效应。对纳入整合范畴的财政涉农资金,做到“应整尽整”,“因需而整”,注重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对于原渠道安排必须实施的项目资金不再纳入整合,切实提高跨类别资金的聚合效益。

3.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加快现代化产业发展。

第二章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抓实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年度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补齐必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进产业现代化发展。

(二)项目建设目标。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提高产业占比,稳步巩固脱贫成果。

(三)资金整合目标。实现“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

第三章工作措施

以项目规划为引领,完善项目库建设,精准施策,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范围内选择实施项目,加快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监管,巩固脱贫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

(一)做实做好项目库。结合威宁县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单位要自下而上建立切实可行的项目库,优化项目,纳入涉农资金整合实施的项目必须来源于项目库。

(二)选准实施项目。要瞄准能够巩固脱贫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的项目,分轻重缓急,精准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项目。

(三)加快项目实施。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并按季度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加强资金监管。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由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按照要求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用好整合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接受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落实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四章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及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整合资金实施的项目主要用于安全饮水项目、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道路修建改造、种植业、养殖业、产业路、厕所革命、民族村寨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等271个项目。

(一)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安全饮水、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道路修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厕所革命、民族村寨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共计128个项目,资金共计13,216万元。

1.安全饮水项目

1.1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1.2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28个项目,建设资金3,861万元.一是新建取水池6座,蓄水池4座、供水池3座,敷设输(提)水管道,新建阀井,建提水泵站,维修水池工程、管道工程及其它附属设施等。涉及项目25个,资金3,050万元。二是对乡镇(街道)自行管护村(社区)、水厂按月进行定额补助,保证供水工程管水人员报酬发放、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必要支出,建设资金811万元。

1.3建设标准。一是按照行业规划标准建设补助,二是按照农村供水综合水价改革运营方案进行补助。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3年1月启动,2023年12月全部完工。

1.5项目效益。一是通过新建供水池、安装输水管道等附属设施解决上万人的饮水问题;二是维修维护我县1306处饮水工程,做好安全饮水保障工作,保障好供水工程管水人员劳务报酬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必要支出。

2.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

2.1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2.2建设内容和规模。涉及4个项目,建设资金3,385万元,平整硬化82.56万平方米晾晒场。

2.3建设标准。平均控制在41元/平方米。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3年1月启动实施,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

2.5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可以为3.5万余户群众生产及生活条件带来便利,消除路边晾晒安全隐患,补齐基层民生服务短板。

3.道路修建改造项目

3.1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3.2建设内容和规模。涉及30个项目,建设资金2,600万元,修建改造道路,长约104公里,路基宽4.5-6.5米。

3.3建设标准。25万/公里。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从2023年1月启动,至2023年12月完工。

3.5项目效益。对通村路,通组路路网进行优化改造,解决了4700余户群众出行问题。

4.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4.1实施地点。主要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区域实施。

4.2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9个项目,建设资金1,51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建一个一站式服务大厅、便民桥一座、改造安置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就业服务场所440平方、全县16个安置点消防设施维修及管护、消防控制室操作员公益岗位人员工资等项目。

4.3建设标准。根据不同性质,结合实际,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建设。

4.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3年1月启动,2023年12月全部完工。

4.5项目效益。完善易地扶贫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建一站式服务大厅方便搬迁群众一站式办理业务,建便民桥解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问题,建就业服务场所就近指导服务安置点搬迁群众就业创业设公益工位带动201名公益性岗位平均增收27,662元/人/年,从各方面增强搬迁群众幸福感、融入感。

5.厕所革命项目

5.1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5.2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41个项目,建设资金1,000万元,在各乡镇实施改厕3366个。

5.3建设标准。旱厕2,950元/个,水冲式厕所3,000元/个标准给予补助,建设资金1,000万元。

5.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3年1月启动,2023年12月全部完工。

5.5项目效益。厕所革命项目覆盖1.2万余农户,有利于改变农村传统卫生习惯和卫生条件,有效提升乡村环境及农户生活环境,增强群众幸福感

6.民族村寨建设项目

6.1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6.2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16个项目,建设资金860万元建设民族村寨,修建完善各民族村寨内基础设施。

6.3建设标准。根据不同性质,结合实际,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建设

6.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3年1月启动,2023年12月全部完工。

6.5项目效益。修建民族村寨内产业路、厕所、进寨路硬化、小型建筑物修缮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利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民族村寨群众增收地方发展。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金融扶贫(贷款贴息)、产业路、公益岗位和培训等项目,共计143个项目,资金共计20,665万元。

1.产业配套设施项目

1.1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1.2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46个项目,建设资金5,590万元。修建长约223公里产业路

1.3建设标准。25万元/公里。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2023年1月启动,2023年12月完成。

1.5项目效益。完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有利于减少农业生产运输成本,促进农产品输出变现,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为巩固美丽乡村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种植业项目

2.1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项目8个,建设资金4,800万元。主要包括蔬菜种植补助、荞麦基地建设、马铃薯种植及防疫、采购绿肥(光叶紫花苕)种子等项目。

2.3建设标准。按照行业规模标准补助。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3年1月启动,2023年12月完成。

2.5项目效益。有力带动当地蔬菜、马铃薯、荞麦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切实提高农民收入。蔬菜种植项目,发展绿色种植1万余亩,产值约6,000万元;种植绿肥项目,能保障1万余户养殖户饲草,改善生态环境20余万亩。增加老百姓经济收入;马铃薯产业项目,马铃薯产量每亩增产8%,原种亩产值达到3,600元/亩,增加耕地轮作率超过4000亩,提高土地利用率。

3.金融扶贫项目

3.1实施地点。在全县41个乡镇(街道)。

3.2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项目40个,建设资金4,000万元一是特惠贷项目给全县所有符合且有意愿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脱贫户,边缘户每户5万元以下,3年期以下,市场基准率贷款利息补助;二是养牛贷款贴息项目对有贷款需求和发展养牛产业的养殖对象及专业合作社,按照每贷出一万元就有1头牛增加的要求,进行1年期(含)以下的政府全额贴息贷款。

3.3建设标准。一是特惠贷项目脱贫户监测户贷款每户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市场基准率贷款利息政府全额补助;二是养牛贷款贴息项目,贷款按照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LPR 3.7)给予贴息。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2023年1月启动,2023年12月完成。

 3.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特惠贷项目能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产业发展资金,解决3.2万余户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板,帮助3.6万余户农户发展产业;养牛贴息贷款项目能有效降低贷款主体融资成本、有效提高群众发展养殖业的积极性,激发群众干事创业的激情,提高群众收入水平,促进我县养殖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有效助推产业振兴。

4.稳岗就业等项目

4.1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4.2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42个项目资金3,000万元。一是“雨露计划”项目对脱贫户家庭子女就读中职、监测户家庭子女接受高职教育期间进行助学补助;二是从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中聘用3750人参加美丽乡村保洁员公益岗位。

4.3建设标准。给全县所有符合且申请“雨露计划”的学生按照脱贫户,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职阶段每学期850元补助,高职阶段突发严重困难户每学年2,250元补助;公益岗位500元/人/月。

4.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2023年1月启动,2023年12月完成。

4.5项目效益。“雨露计划”项目预计能帮助2800名学生完成学业,顺利毕业就业,减轻家庭负担,增加就业就学信心。通过公益岗位实施,带动公益岗位就业3750人,在解决困难户就业的同时,有效维护村庄环境卫生,促进内生动力,增加脱贫户(监测户)有家庭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5.养殖业项目

5.1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5.2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项目4个,建设资金2,700万元。一是"见牛补犊"项目,二是家庭牧场项目,三是贵乾半细毛羊种养推广项目。

5.3建设标准。按照具体建设内容,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补助

5.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2023年1月启动,2023年12月完成。

5.5项目效益。见牛补犊项目激发老百姓发展肉牛产业的动力,推动威宁自治县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使受益农户户均增加肉牛存栏1头以上,户均年收益增加6,000元以上。家庭农场项目使受益农户户均增加肉牛存栏2头以上,粪污资源化利用达90%以上,户均年增收1万元以上。贵乾半细毛羊种养推广项目,增加贵乾半细毛羊单体经济效益,同时带动养殖户294户,带动脱贫户50户,将贵乾半细毛羊种羊生产年限提高到5年。

6.培训项目

6.1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6.2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项目2个,建设资金525万元。一是计划培训农村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7150人参训人员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补贴;二是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计划培训900人,培训时间不低于10天,参训人员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补贴

6.3建设标准。职业技能培训按照40元/人/天标准补助、致富带头人培训按照350元/人/天标准。

6.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2023年1月启动,2023年12月完成。

6.5项目效益。通过对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7150人培训,出务工人均年增收3元;过对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900人培训,带动8632人脱贫人口增收。

7.特色产业发展项目

7.1实施地点。哈喇河镇。

7.2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1个项目,建设资金50万元,建设一个魔芋加工厂 。

7.3建设标准。按照具体建设内容,结合实际给予补助。

7.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2023年1月启动,2023年12月完成。

7.5项目效益。一是发展壮大农村特色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二是有效改善解决农产品的仓储、保鲜、烘干等流通设施短板问题。三是加工厂建成后,哈喇河镇魔芋统一收购集中加工销售,每年可产生村集体经济效益6万元左右,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四是带动产业发展,增加务工就业。带动脱贫户、监测户150人次务工就业,增收农户经济收入。

第五章整合资金

(一)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3年,我县整合涉农资金共计33,881万元。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共计128个项目,整合涉农资金13,216万元,具体包括:28安全饮水项目,资金3,861万元;4个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资金3,385万元;30个道路修建改造项目,资金2,600万元;9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1,510万元;41个厕所革命项目,资金1,000万元;16个民族村寨建设项目项目,资金860万元。

农业产业项目发展类:共计143个项目,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0,665万元,具体包括:46个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资金5,590万元;8个种植业项目,资金4,800万元;40个金融扶贫(特惠贷贴息及养牛贴息)项目,资金4,000万元;44个稳岗就业及培训项目,资金3,525万元;4个养殖业项目,资金2,700万元;1个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资金50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3年,我县整合涉农资金33,881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资金33,307万元,县级资金574万元2022年结转资金)

1.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33,307万元。其中:一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52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1,02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500万元),二是水利发展资金787万元。

2.整合县级财政涉农资金574万元,自治县水务局结转2022年水利发展资金。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成立威宁自治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强力推进资金整合各项工作。

(二)强化职责分工。威宁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合办)按照“项目库”和年度脱贫计划制定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做好综合协调、资金统筹等各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项目库”入库要求完善项目入库,向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申报项目,根据项目或资金批复计划组织实施,按项目实施方案规定完成建设任务,加强资金监管。

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审核。结合当年脱贫攻坚任务,修改完善“项目库”,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库,建设动态项目库,负责项目审核把关,加强资金监管。

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负责项目计划的筛选、评估论证、立项、批复和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监管。

自治县财政局:负责提供纳入整合的资金规模、计划纳入整合的资金量,详细记录预算指标来源,下达纳入统筹整合资金文件,加强资金监管。

各涉农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项目计划或资金批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设计、立项、招标、实施、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履行整合项目的监管主体责任,负责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

自治县审计、监察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监督和督办督查工作,加强对整合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依照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全程跟踪。

(三)确保阳光运作。推进政务公开,各有关单位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项目情况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监督评价。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资金监管和项目跟踪检查,及时预警和处理。

(五)建立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统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振兴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一是制定《威宁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确保“统、用、管、评”有规可循。二是完善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实时更新项目。

(六)强化绩效管理。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财办〔2018〕26号)精神,在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工率、项目验收率、监督检查情况、机制保障措施和其他方面内容开展综合性绩效评价,提高涉农资金整体效益。

附件:1.威宁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威宁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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