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县委书记胡敬斌主持并监誓,新当选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常委会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监委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其他主席团成员参加宣誓。
宣誓仪式采取集体宣誓的形式,由新当选的县长邓林同志领誓。
宣誓仪式开始,全体人员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新当选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常委会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监委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在主席团成员的见证下,身着正装,列队站立,右手举拳诵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记者 陈志垚 李云侠 何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