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公示
根据省《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50号)下达我县2157万元,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将其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如有异议,请与乡村振兴局联系。联系电话:0857-622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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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