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财政局 毕节市发展改革委 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毕节市商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关于做好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302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申报资料,下列1家参保企业符合申报暂困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现按规定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申报企业名称 | 企业性质 | 企业类型 | 2019年应参保人数 | 2019年实际参保人数 | 2019年应缴费金额(元) | 2019年实际缴费金额(元) | 核定应返还金额(元) |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已返还金额(元) | 应补差返还金额(元) |
1 | 威宁县诚信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中小微企业 | 103 | 103 | 41386.5 | 41386.5 | 497799 | 41386.5 | 456412.5 |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月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反映:
威宁自治县社保局待遇审理股电话:0857-6229636
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857-6222553
威宁自治县第二纪检监察组电话:0857-6650969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情况。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8日